发布日期:2024-08-06 12:24 点击次数:88
本文转自:兰州晚报
我市住房“以旧换新”方案来了
换购时间: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换购方式:收购、委托出售、租赁
换购方式
一、房地产开发企业、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收购旧房,收购旧房的价款抵顶支付购买新房的购房款。
二、换购群众委托经纪机构出售旧房换购新房,出售旧房价款用于支付购买新房的购房款。
三、房地产开发企业、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租赁旧房换购新房,即相关企业按照市场评估租金以年为单位整租群众旧房,并签订长期租赁合同,租金用于支付购买新房的购房款。
换购流程
今日需要关注的数据有,德国1月季调后贸易帐、欧元区1月零售销售月率、美国2月ADP就业人数变动、美国1月批发库存月率终值和美国1月JOLTs职位空缺。此外,加拿大央行晚间将公布利率决议,也需要进行关注。
一、提出申请
二、认购新房
三、磋商换购
四、不动产登记
因旧房在约定时限内未完成出售及未磋商一致等原因无法完成“以旧换新”的,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条件退还换购群众缴纳的新房认购金。换购交易达成的,评估费用由换购群众承担;交易未达成的,评估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、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承担。
企业报名方式
有意愿参与住房“以旧换新”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、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股票配资入门平台,可向甘肃省城市建设商会、甘肃省房地产价格评估行业协会、兰州市房地产中介业协会报名。参与“以旧换新”活动的企业名单由甘肃省城市建设商会筛选后持续向社会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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